当前位置: 首页 » 管道项目 » 招标信息 » 正文
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5-24  截至日期:2017-05-31  所在地区:陕西/宝鸡市  浏览次数:398

核心提示:1、招标人:千阳县土地整理项目建设办公室2、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千阳县。2.2建设规模:427.13公顷(折合6406.95亩)。2.3建

1、招标人:千阳县土地整理项目建设办公室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千阳县。
2.2建设规模:427.13公顷(折合6406.95亩)。
2.3建设内容:平整土地63.66公顷,移动土方34.23万立方米,田埂修筑土方0.69万立方米;新建200m深机井1眼,配套Φ110mmpvc管道386米,给水栓7套,井房1座,阀门井1座,泄水井1座,30KVA变压器1台(套),架设10KV电力线190米,380V电力线50m;改建C15砼现浇D50U型渠道4034米,新建C15砼现浇D30 U型渠道22198米,配套斗渠分水闸19座,农渠分水闸64座,分水口651座,过田间道涵14座,过生产路涵25座,进地涵63座;改建4m宽砂砾石田间道4815米,改建3m宽砂砾石生产路6342米等。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5个标段(含1个监理标段)。
3、资质要求:
 (一)施工企业要求: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企业(以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为准);
2、专门从事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的公司(以营业执照为准);
3、注册资金须300万元以上;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二)监理企业要求: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为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
 (三)近两年(2015年至2016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业绩;
 (四)投标人须提供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五)未在《信息平台》登记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项目总监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式:
   本项目于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5月28日(每天9:00~17:00时)节假日不休,接受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
提交报名资料要求:
  (1)申请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证书;
  (2)申请投标单位的资质证书;
  (3)申请投标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申请投标单位项目经理的注册职业证书;
  (5)申请投标单位近两年内承担的类似项目的经历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6)申请投标单位拟投入本工程主要技术人员资格证的材料(需含项目部组建机构、人员名单、业绩证明复印件);
  (7)申请投标单位拟投入本工程项目主要机械施工机械设备(需附主要设备一览表);
  (8)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注:以上报名资料需提供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以备存查。
5、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点:宝鸡市大庆路凯旋城5号楼1607室
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0917-3551717  15829875708
会展 13890505561
热线 400-8088-659
客服 1977554587
反馈
APP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