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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5-24  截至日期:2017-06-23  所在地区:山西/太原市  浏览次数:484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太原市汾东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已由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并发改审批发[2017]96号文件批准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市汾东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已由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并发改审批发[2017]9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排水管理处,建设资金为市财政资金及企业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60%:40%。项目已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太原市南部区域,汾河以东,太榆退水渠东南侧,潇河北侧,太中银铁路以西,东里解村南侧,洛阳村东侧。建设内容包括两部分:新建汾东污水处理厂和厂外配套管网。其中:(1)新建汾东污水处理厂,设计总规模为54万吨/日,按地上式污水处理厂设计,分二期实施,一期设计规模为35万吨/日,二期工程扩建19万吨/日。其中,一期工程的污水再生利用的建设规模为15万吨/日。(2)建设厂外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总规模为54万吨/日,包括41.4Km的管道工程和一座规模为54万吨/日的污水提升泵站。污水提升泵站土建一次建成,设备分期安装,其中一期工程35万吨/日,二期工程19万吨/日。(3)建设厂外配套再生水管网工程,包括35.7Km的管道工程。工程总投资295775.99万元。
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不包括外电源、厂外供水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工程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5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在太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太原市金刚堰路20号)报名。
 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须附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5)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6)联合体协议书(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时提供)。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6月2日8:00时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23日9时00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机构数字证书登录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投标单位网上办事页面上传投标文件并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开标地点:太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太原市金刚堰路20号)招标厅。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原市排水管理处
联系地址:太原市学府街114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51-7035105
招标代理: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联 系 人:张宏、翟丽丽、李延才
联系电话:18234090694、0351-2715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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