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5-24 截至日期:2017-05-27 所在地区:四川/宜宾市 浏览次数:338
核心提示:一、本项目经宜宾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宜县发改农经[2017]30号文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宜县发改比选
一、本项目经宜宾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宜县发改农经[2017]30号文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宜县发改比选备案[2017]28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宜宾县白花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宜宾县精准扶贫白花镇蔡家村集中供水工程
建设地点:白花镇蔡家村
实施时间:工期:9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本次集中供水工程计划以新建地下水取水设施及泵房、高位水池、消毒设施、配水管网的方式进行实施建设。该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取水机井、泵房、输水管道、厂区工程、绿化工程、清水池、供水管网、临时工程等内容。
建设资金:上级财政资金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宜宾县精准扶贫白花镇蔡家村集中供水工程施工标段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3)其他要求:①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建造员及以上资格)、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应是注册于本单位的人员,并提供其近期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或证明;②参加比选时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未在其他项目中任职;③采用A方式递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将转账凭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彩扫传至邮箱或直接递交比选人,转账时注明:“宜宾县精准扶贫白花镇蔡家村集中供水工程施工保证金”; ④本工程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比选网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7年05月24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7年05月27日 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宜宾县白花镇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宜宾金江农商行白花分理处
账 号:8815 0120 0538 19044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施工1 报价方式: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50.80 比选保证金:4 备注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7年05月31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宜宾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举行从比选网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宜宾县白花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宜宾县白花镇和平街
邮 编:644600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328800154
2017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