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5-26 截至日期:2017-06-15 所在地区:江苏/淮安市 浏览次数:274
核心提示:1、纬二路(铁云路-规划高铁线路)、经十四路(纬二路-翔宇大道)污水管道工程根据淮发改审字[2017]81号批准,进行建设。工程所需
1、纬二路(铁云路-规划高铁线路)、经十四路(纬二路-翔宇大道)污水管道工程根据淮发改审字[2017]81号批准,进行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本工程经十四路(纬二路-翔宇大道)污水管道工程(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受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淮安区经十四路(纬二路-翔宇大道);
(2)建设规模:经十四路污水管道工程(纬二路--翔宇大道)包含D800顶管80米,D800钢筋混凝土管道400米、D600钢筋混凝土管道930米,D400钢筋混凝土管道454米及相应的检查井、沉井。(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3)合同估算价:约298万元;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年6月~2017年9月工期(90日历天)
(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为 壹 个标段。
5、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并提供有效的企业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并提供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4) 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6)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7)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需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并在有效期内);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 2016年1月 1 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9)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10)拟选派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6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企业信用报告等级为BBB及以上,由中介机构按照淮政发[2013]68号《区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适用2013年版)等标准规范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或《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建筑施工类2017年版)》所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需经淮安区信用办备案并在有效期内);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①如企业有关证书在年检,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8、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定标。
本项目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有下述两种,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设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抽取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抽取范围为 95 %、96%、97%、98%;K2 的取值为93%。Q1、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注:本工程投标时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但中标人中标后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提交给招标人。
9、(1)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澄清文件的发布,招标人原则上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阅、下载补充文件;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文件等费用采用网银支付(本项费用售后不退);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投标登记与网上投标(注:在公告发布期间报名及下载文件:登陆资源交易网“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联系陈超:13770370470。
(2)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除承诺书外),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必须及时录入到诚信库中,并经有关监管部门审核公示;承诺书1、2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组成设置中,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新增上传支持格式的扫描件并电子签章有效。投标人在网上投标文件中和光盘备份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自行录入诚信库并经公示的资格审查材料的链接,开标现场无需再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
10、其它说明:
(1)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5 元。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6月15 日 9 时 00 分(逾期不予接收)。
(3)开标会议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淮安区华西路63号)一楼开标一室。
(4)本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5月 26 日至2017年 6 月 14 日。
11、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地址:淮安区华西路63号
联系电话: 0517-85189609 、0517-85189618
12、建设单位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85201579
招标代理人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国际商城A3号楼6楼
联系人: 甘女士
电话: 0517-85983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