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5-26 截至日期:2017-06-15 所在地区:吉林/辽源市 浏览次数:459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本项目中共辽源市纪委廉政建设基地项目已由辽发改审批【2017】33号文件及辽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第47号采购任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共辽源市纪委廉政建设基地项目已由辽发改审批【2017】33号文件及辽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第47号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实施,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中共辽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教育中心,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两规办案用房:建筑面积3505.68平方米,框架结构,三层。综合业务用房:建筑面
积4329.26平方米,框架结构,四层。服务保障用房:建筑面积2682.78平方米,框架结构,三层。设备
用房:建筑面积784.97平方米,框架结构,一层。车库及门卫:建筑面积350.67平方米,砌体结构,一
层。及其挡土墙工程。
2.2招标范围:一标段:土建、给排水、电气、消防等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围绕本建设项目所有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
2.3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4 工程建设地点:辽源市龙山区寿山镇东升村四组。
2.5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6月20日,计划竣工时间:2017年10月31日,工期:133 日历天。
2.6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2.8监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2.9招标项目编号:JLBTZB2017——2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等级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
3.2一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二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监理人员,应无在监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投标单位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3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2016]1号);
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2016]1号)
3.5 拒绝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6月2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2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持营业热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已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的外省企业,须提供网络信息平台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1500元,二标段3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和邮购款(含邮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6 月15日下午14时(北京时间);地点: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7开标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一标段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叁拾万元,二标段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各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投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辽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教育中心
联系人:苗树友
联系电话:1514372446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文荭
联系电话:18343711167
招投标监督部门:辽源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