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5-26 截至日期:2017-06-16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228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川新城区金山一路、凤嘴江滨河路重医精神卫生分院段和龙济二路石篆段道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重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川新城区金山一路、凤嘴江滨河路重医精神卫生分院段和龙济二路石篆段道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川发改委发 【2016】496号和南川发改委发 【2017】13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南川区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商请银行贷款和业主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川区新城区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金山一路起于凤嘴江滨河路(重医精神卫生分院段)、止于龙济二路,全长620米,宽30(2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新建凤嘴江滨河路(重医精神卫生分院段)起于金山大道,止于金山二路,全长816米,宽30(16)米,道路等级分别为城市次干道和支路。龙济二路(石篆段)起于金佛大道、止于金山一路,长600米,宽2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配套建设市政管网、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附属设施。该项目工程建安造价约6500万元,设计费约132万元(其中:金山一路、凤嘴江滨河路100万元,龙济二路32万元)。
2.3 计划工期:设计工期:45日历天,建设工期:24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及施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方案设计(凡重要节点需提供相应的要求的效果图、渲染图)、初步设计、各相关专业及相关配套项目等的施工图设计、设计估算、设计概算编制、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各阶段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按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执行。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要求投标人满足如下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③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如下要求:
3.2.1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有效合格的独立法人,且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最多是二家;
3.2.2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联合体的各组成单位的资质范围须共同满足上述3.1条资质条件要求;
3.2.3投标人联合体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6日10 时起 ,在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南川区建设工程交易网直接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请投标人于2017年5月30日17:00时前将本工程质疑发送网上。招标人于2017年5月31 日17:00时前对所有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并将补遗或通知等资料上传至网上,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南川区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RMB600元,售后不退;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6 月 16 日14:00—14 :30时,地点为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南川区北环路电信局斜对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南川区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川区.传媒中心大楼16楼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27楼
联系人:金毅 联 系 人:王群
电 话:15223837182 电 话:13896602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