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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6-01  截至日期:2017-06-22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237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大足龙水永益公租房暂估价部分已由足发改投【2009】141号文件批准实施,该批复于2017年3月23日经重庆市大足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足龙水永益公租房暂估价部分已由足发改投【2009】141号文件批准实施,该批复于2017年3月23日经重庆市大足区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延期至2017年12月。该工程最高限价经重庆市大足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以大足财评【2017】37号文件评审,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庆市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大足区龙水镇永益社区。

2.2项目概况:智能化管理系统;1#楼、2#楼楼宇对讲系统,视频监控、周界防范与联动报警、电子巡更、停车管理、人行翼闸与一卡管理、机房与防雷、小区背景音乐、室外智能化综合管理、电梯五方通话。小区附属设施及生化池;小区道路及停车位、球场、绿化植物、室外综合管网、人行道铺装、生化池以及岗亭等设施。工程总造价约600万元。该项目于2015年11月23日公开招标列为暂估价部分,按照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及招标投标法之规定,暂估价部分应重新招标。

2.3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智能化管理系统;1#楼、2#楼楼宇对讲系统,视频监控、周界防范与联动报警、电子巡更、停车管理、人行翼闸与一卡管理、机房与防雷、小区背景音乐、室外智能化综合管理、电梯五方通话。小区附属设施及生化池;小区道路及停车位、球场、绿化植物、室外综合管网、人行道铺装、生化池以及岗亭等设施等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01日起,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使用费用,每个投标人1000 元,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4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指定位置及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2017年06月05日17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4.5招标人书面澄清(答疑)的时间2017年06月06日17时前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公布,由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7年6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重庆市大足区南环二路商务中心一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大足区

联系人:龚先生

电  话:1862313769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江北区洋河北路20号大帝花园5号别墅

联 系 人:刘颖

电    话:18716634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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