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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6-15  截至日期:2017-07-06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195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江二桥东桥头公园项目已由涪陵区发改委发文批准立项(涪发改委发【2017】9号),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江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江二桥东桥头公园项目已由涪陵区发改委发文批准立项(涪发改委发【2017】9号),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江普住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涪陵区。

2.2  工程规模及设计内容:本项目设计总占地面积约32亩,包括戏台、观景台、连廊、商铺、地下停车场、配套管理用房等建筑物;广场、特色活动园区、景观步道、公园道路;并设置多出景观点、凉亭和风景园林雕塑,种植特色景观林和景观植物,完善公园相关配套设施【包含道路(按市政标准设计)、灯饰便道、路灯、垃圾桶、休息座椅、景点石、雕塑、室外管网、电信设施等】,总绿地率≥50%,建安费估算3500万元。

2.3  计划设计周期:70日历天(不含审查时间),其中方案设计15日历天,初步设计2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并提供项目建设期间及质量保修期的设计服务,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程。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提供乌江二桥东桥头公园及商业配套(左岸寻园项目)1:500地形管线图(电子版)和与项目相符的招标人开发项目左岸寻园效果图(电子版),地形图中规划拟建市政道路范围线仅供设计单位参考。

2.5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设计工作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资质要求,须满足以下任意一项: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工程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若投标人是市外设计企业,则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市外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复印件(在有效期的查验入渝登记备案证原件,未在有效期的查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入渝备案信息)。

3.2项目负责人具备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备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7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何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及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3.3设计人员要求:必须具备道路、结构、管网、电气工程、园林景观、造价专业人员各1人,均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7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何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以上人员的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5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建人):重庆市涪陵区江普住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涪陵区顺江大道16号

 联系人: 潘老师                           

电话:   023-72285120 

传真:  023-72285120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涪陵区顺江大道16号

 联系人: 潘老师                           

电话:   023-72285120 

传真:  023-7228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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