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6-15 截至日期:2017-06-21 所在地区:山东/日照市 浏览次数:545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日照市岚山区化工园区东区工业集中供汽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已由 1611040166 以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日照市岚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日照市岚山区化工园区东区工业集中供汽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已由 1611040166 以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日照市岚山区化工园区蒸汽运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从日照旭日发电有限公司热电厂围墙外1米引出4根蒸汽管线,敷设至各用汽企业围墙外1米。按两种压力等级设计,一级为中压蒸汽管线,共2根,主管径均为DN500,中压蒸汽设计参数为4.0MPa、470℃;二级为低压蒸汽管线,共2根,主管径为DN600和DN500,低压蒸汽设计参数为1.6MPa、300℃。新建蒸汽管线全长约15.8公里,其中低压蒸汽管道约9.5公里,中压蒸汽管道约6.3公里。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接到此投标邀请函的企业于2017年06月15日至2017年06月21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投标确认回复函(格式见附件)及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二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到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央路4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银行大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报名(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3.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动力)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或注册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
3.3投标人必须提供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电话:0633-3011729)。
3.4联合体协议原件(若有)。
3.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投标文件的递交
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日照市岚山区化工园区蒸汽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 地 址: 潍坊市高新区北宫东街以北金马路以西新华大厦A座13、14层
邮 编: 261041 邮 编: 261041
联 系 人: 陶 文 联 系 人: 孙钰
电 话: 0633-2601566 电 话: 0633-2298488
传 真: 0633-2601566 传 真: 0633-2298488
电子邮件: zy2298488@163.com 电子邮件: sdzygc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