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6-15 截至日期:2017-07-11 所在地区:湖北/宜昌市 浏览次数:514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猇亭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经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7]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土建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规模:宜昌市猇亭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土建(施工),建设地点位于宜昌市猇亭区南玻路与临江大道路口处,紧邻洪溪港排涝泵站;建设内容为调节池、二次提升泵房、高效沉淀池、反冲洗废水池、碳源车间、改良A2/O生物池改造、鼓风机房改造、污泥脱水车间改造、加药间改造等。
2、招标范围:宜昌市猇亭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土建(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土石方工程、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暖通、消防、防雷、围墙、厂区市政等配套工程以及其它专业工程预留预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4、工程地点:宜昌市猇亭区南玻路与临江大道路口处。
5、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6、工程质量标准: 满足设计文件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
7、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宜昌市猇亭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土建(施工)投标专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原件,如果证书在有效期内因换证等原因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则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和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申请人,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
②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证书原件)
6、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证书原件,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8、投标人的信用分值须为7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 B 级,诚信分值计为 80 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年6月10日9时30分至2017年7月11日9时 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1日9时30分。(1)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707室;(2)请投标人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 号)七楼707室公开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合同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标
联系电话:0717-635330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国际酒店22楼
联系人:金梦翔
联系电话:0717-6253135转8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