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6-26 截至日期:2017-07-21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154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巴南区三级甲等医院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巴南发改发〔2015〕332号批准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巴南区三级甲等医院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巴南发改发〔2015〕3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巴民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重庆市巴南区三级甲等医院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
分包一: 离心式冷水机组
分包二: 板管蒸发冷却式空调机组
分包三:多联机
(2)工期:合同生效后90日历天内供货。
(3)项目地点:重庆市巴南区三级甲等医院(巴南区龙洲湾“李家沱——鱼洞Q分区,地块编号Q26-1/02”)。
(4)投资估算金额:
总金额约1900万元;分包一约1200万元,分包二约400万元,分包三约300万元。
2.2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分包一:
本次招标的范围包括
1)7台离心式冷水机组供货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运输(含包装,机组运至项目现场指定位置,含设备下车费用,含二次转运和机房就位),保险、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性能验收、税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性能验收合格和售后服务等,不负责提供外部的强电电缆及桥架,不负责设备基础的制作但需配合提供基础技术图纸。质量保证期为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次日起两年。
2)门诊住院楼制冷机房的机房群控系统的优化设计、设备供应、调试。投标人应提供控制所必需的各类传感器、控制软件、控制器、控制箱体等,凡是属于本招标范围内的,由投标人提供的机房群控系统内相关设备和元器件之间连接用的管道和电线电缆,以及投标人提供的设备,与非投标方提供的设备,但是和投标方提供的机房群控系统内相关设备必须发生连接关系的外部设备(如变频器、强电控制柜、UPS供电等)之间连接所需要的管道和电线电缆、桥架等,都由投标人设计、供货、指导及调试。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分包二:
完整的板管蒸发冷却式空调机组供货,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运输(含包装,机组运至项目现场指定位置,含设备下车费用,含二次转运和机房就位),保险、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性能验收、税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性能验收合格和售后服务等。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分包三:
完整的多联机机组供货,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运输(含包装,机组运至项目现场指定位置,含设备下车费用,含二次转运和机房就位),保险、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性能验收、税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性能验收合格和售后服务等。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分包一:
A.具有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投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
1)生产企业投标人2013年8月至今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离心式水冷机组空调设备供货项目的合计金额在8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合同业绩);
B.具有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代理商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2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开标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卖出价为准折算),经营范围包含:空调设备或暖通设备或制冷设备或机电设备的销售(提供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其所代理的厂家需满足生产企业资质第3.1条分包一A项要求;
2)代理商投标人须具有生产厂家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分包二:
A.具有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投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
1)生产企业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开标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卖出价为准折算)(提供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2)生产企业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板管蒸发冷却式冷热水机组空调设备供货项目的合计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合同业绩);
B.具有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代理商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开标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卖出价为准折算),经营范围包含:空调设备或暖通设备或制冷设备的销售(提供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其所代理的厂家需满足生产企业资质第3.1条分包二A项要求;
2)代理商投标人须具有生产厂家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分包三:
A.生产企业投标的资质要求:
1)生产企业投标人为外资独资企业,具有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以开标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卖出价为准折算)(提供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2)生产企业投标人2013年8月至今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直流变频多联机空调设备供货项目的合计金额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合同业绩);
B.代理商投标的资质要求:
1) 代理商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2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开标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卖出价为准折算)(提供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经营范围包含:空调设备或暖通设备或制冷设备或机电设备的销售;其所代理的厂家需满足生产企业资质第3.1条分包三A项要求
2) 代理商投标人须具有生产厂家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3.3本次招标不接受部分产品投标。上述3个分包,各投标人可任意选择其中1个、2个或者全部分包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前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 26日起登录“重庆市巴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公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巴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4.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7年6月30日10:00前登陆“重庆市巴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后,进入“项目质疑”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2017年7月21日 9 时 30 分至 10 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7 年7月21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200号)。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服装城大道2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李先生
电 话:023-61382469
传 真:023-6138259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20楼2008室
联 系 人:常女士 张女士 杨先生
电 话:023-67769200
传 真:023-67707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