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登封市大冶镇2015年污水管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登封市大冶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登封市大冶镇2015年污水管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登封市大冶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登封市大冶镇2015年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2.2采购编号:登招[2017]050号
2.3项目地点:登封市大冶镇
2.4质 量:合格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项目内容:登封市循环经济工业园区中央大道污水管网建设
2.7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3.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另2014年以前的建造师证书需携带继续再教育合格证书;
3.3被授权人、项目经理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有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06 月 27 日至 2017 年 07 月 03 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登封分中心(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详细地址)持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请携带: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审计报告(2016年);完税证明(近三个月以来完税票据);项目经理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继续再教育合格证(如需);被授权人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劳动合同;企业员工社保证明(包含被委托人及项目经理,由社保机构近期出具);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详见附件)。
注: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及网上查询结果,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报名时现场查询)。
报名时出示以上资料原件(验后原件退回)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四份,被授权人及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到现场报名。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07 月 20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地点为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登封分中心(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登封市大冶镇人民政府
地 址:登封市大冶镇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03800888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东200米行署国际E座8楼
登封办事处地址:登封市守敬路环保局斜对面向南30米
联 系 人:张女士 刘女士
联系电话:13837150385 13592586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