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施甸县摆榔鸡茨村民委员会大平地自然村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施甸县摆榔鸡茨
施甸县摆榔鸡茨村民委员会大平地自然村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 施甸县摆榔鸡茨村民委员会大平地自然村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由施甸县摆榔彝族布郎族乡人民政府(招标人)按照施发改招【2017】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施甸县摆榔彝族布朗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云南聚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项目名称: 施甸县摆榔鸡茨村民委员会大平地自然村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 施甸县摆榔彝族布朗族乡鸡茨村民委员会大平地自然村 。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项目批准文号为:施发改招【2017】53号,项目总投资约200万元。
乡村道路工程:新建村内道路1条,长99.52米,宽3.5米,C20混凝土现浇路面,厚20厘米,支砌毛石挡墙长100米,高1.5米,顶宽0.5米。
环卫设施工程:购置安装24个可装卸垃圾桶;新建2个封闭式垃圾池;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及配套设施1套,处理污水规模为70立方米/天。
室外排水工程:M5.0MU20块石水泥砂浆砌筑,总长638米;70立方/天人工表流湿地1座;M5.0水泥砂浆砖砌排水沟1911米;埋设DN100污水管1375米;DN150污水管1208米;DN300污水管171米;DN400污水管170米;埋设DN100雨水管22米;DN300雨水管22米;DN500雨水管14米。
亮化设施:安装太阳能路灯53盏,功率为40W,杆高4.5米,采用少数民族彩绘样式。
整合项目:整合中烟对口帮扶安居工程,对居民主房、厢房、厨房、附属等进行改造或新建补助。其中24户原址重建,46户民居修缮加固。
2.4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作范围的施工。
2.6 分 包:禁止分包
2.7 工程性质:改扩建
2.8 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备市政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具有承担该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和相应设施设备。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投标。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至 2017 年
7月 3 日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 :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云南聚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报名联系电话:13759219658。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地址:德宏州芒市白象街37号。
6.1报名时持单位介绍信及资质证书、企业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入滇备案证(省外企业)、项目经理市政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此外还需提交报名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份,凭以上证件到报名地点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6.3 不提供邮购资格预审文件服务。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7 月 10 日下午 14 时30分至15时00分,地点: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施甸县摆榔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聚和招标咨询
有限公司
地 址:施甸县摆榔乡 地 址:芒市白象街37号
联 系 人:李翔 联 系 人:鹿晓梅
电 话:15925055217 电 话:13759219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