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普照水质净化厂(昆明十二污水处理厂)配套再生水供水管网工程(二期、三期)监理服
.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普照水质净化厂(昆明十二污水处理厂)配套再生水供水管网工程(二期、三期)监理服务(项目名称)已由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昆发改地区【2016】40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总投资约800万元,其中二期约400万元、三期约400万元。(三期)内容包括经桥路、经海路、昆岭路、红外路、大学路、经景路、规划4号路、规划11号路再生水管道工程4.927公里。二期内容包括经东路再生水管道铺设;经开路再生水管道铺设;经牛路、经邮路再生水管道铺设4.447公里。 2.2标段划分:本项目仅划分一个标段。 2.3建设地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 2.4招标范围: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普照水质净化厂(昆明十二污水处理厂)配套再生水供水管网工程(二期、三期)施工监理服务,从施工准备期至缺陷责任期满的监理服务。 2.5计划工期: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中标进场开始直至本项目结束所涉及到所有项目全过程监理,具体按照招标人实际要求完成本项目监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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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个类似项目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1个总投资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管网的监理服务项目资格,其他要求(1)云南省省外企业: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入滇备案证》或《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或根据云建建〔2015〕342号要求提供入滇登记信息证明材料; (2)拟配备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拟配备人员(不包含总监理工程师)不低于6人,各专业监理人员应配备合理并满足工程需要; (3)其他要求:按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关于印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规定,投标人等交易当事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或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不符合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的规定,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3.4 (1)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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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投标截止时间: 2017-07-06 23:59 (北京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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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 地 址: 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邮 编: 邮 编: 650106 联 系 人: 赵刘峰 联 系 人: 吴静、李兵 电 话: 0871-68163289 电 话: 0871-6531601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