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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7-05  截至日期:2017-07-12  所在地区:全国  浏览次数:217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宁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潭布镇项目区拆旧区复垦项目已由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基【2016】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宁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潭布镇项目区拆旧区复垦项目已由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基【201615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宁县汇通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银行融资及县财政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广宁县潭布等16个镇;

2.2、工程规模与招标范围:在潭布等16个镇实施拆旧复垦工程,拆旧地块共171块,总面积1134.58亩,预计可复垦农用地1085.69亩(其中耕地154.33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工程造价为叁仟柒佰伍拾肆万陆仟贰佰叁拾元柒角捌分(¥37546230.78),质量要求为合格,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投入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1人,为水利水电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企业为水利水电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安全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对应岗位证;质检员1施工员1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均具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对应岗位证;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1人,具有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加和增派相关专业人员。拟投入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中标后必须常驻工地,不得随意更换;

3.4、投标人2014年1月以来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程施工业绩(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3.5、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终审,2014年1月以来未被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的投标资格;未被列入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被有关部门以文件的形式发出通报(或批评或通知或行政处罚) 。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肇庆市广宁县)人民检察院在本项目报名时间内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每年盈利,(以2014~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新成立的企业以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3.8、考虑到本项目实际情况,投标申请人应进行踏勘现场,勘察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运输条件等情况。投标人应于项目挂网后三个工作日内,组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专职安全员】)、水利造价工程师等人员携带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水利五大员岗位证书、本人身份证等原件(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到广宁县汇通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签到登记并踏勘现场,现场踏勘路线不少于建设项目分布的16个镇中的任意10个镇((踏勘现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负),并持招标人确认其已踏勘现场及驻场承诺的有效回执办理报名,踏勘前投标申请人需至少提前半天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9、投标人需与被拆旧地的当地群众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并具备足够的能力去处理好在拆旧及复垦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和矛盾,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3.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资料

4.1营业执照副本

4.2资质证书副本

4.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5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B类);

4.6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

4.7安全员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C类)和岗位证;

4.8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和资料员的身份证、岗位证;

4.9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的身份证、岗位证;

4.10拟投入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提供可查询途径;

4.11投标人在投标人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肇庆市广宁县)人民检察院在本项目报名时间内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2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公示的证明(网页截图打印件)

4.13 2014年1月以来未被列入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被有关部门以文件的形式发出通报(或批评或通知或行政处罚)的声明函;

4.14招标人确认的踏勘现场驻场承诺。

以上资料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原件核查。

投标申请人还须在报名时单独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在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手续,否则不接受报名。

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凡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5、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5.1时间:2017742017年7119:30~11:00,14: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3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到场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须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贰仟元/份,售后不退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宁县汇通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352704222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小姐            联系电话:0758-255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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