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7-05 截至日期:2017-07-28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231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焦石镇场镇二、三级污水管网改扩建工程已由涪陵区涪发改委发【2017】111号文及涪陵区水务局以涪水务发【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焦石镇场镇二、三级污水管网改扩建工程已由涪陵区涪发改委发【2017】111号文及涪陵区水务局以涪水务发【2017】1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涪陵区改善人居环境污水处理设施信贷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焦石场镇、复兴场
2.2项目规模及主要内容:焦石镇场镇及复兴场二、三级污水管网改扩建工程二级管网约6Km,三级管网约12 Km。焦石镇场镇污水检查井194座,跌水井19座,化粪池8座;复兴场污水检查井72座,跌水井7座等工程内容。焦石场镇沿场镇道路人行道布置或沿居民住宅楼内侧布置;复兴场沿现状道路人行道布置污水支管,就近接入现状污水干管。建安投资额约727万元。
2.3项目招标范围:焦石镇场镇二、三级污水管网改扩建工程施工设计图、图说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4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5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7 月 5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人民政府
地址:涪陵区焦石镇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8696926296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智银博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涪陵区体育南路22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3--85672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