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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7-06  截至日期:2017-07-27  所在地区:黑龙江/伊春市  浏览次数:291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黑龙江伊春生态经济开发区蒸汽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已由伊春市翠峦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翠发改发[2015]48号文件批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伊春生态经济开发区蒸汽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已由伊春市翠峦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翠发改发[2015]4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伊春生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由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项目资金来源为2016年新增债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伊春生态经济开发区蒸汽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伊春市翠峦区
2.4计划投资额:3090万元
2.5建设规模:新建蒸汽管线一期工程7063延长米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8月10日;计划竣工时间2019年8月10日,共计731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工作内容
2.8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要求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C2级及以上);
3.2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外省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报名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针对本项目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完成上报,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17年7月7日9时至2017年7月12日17时,同时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和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共资源交易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相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投标项目的项目经理)。

5. 获取招标文件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2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电子版)2000元,联系人:高嵩,联系电话:18604580039。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27日14时30分,地点为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黑龙江伊春生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姜良
联系电话:1361458456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华硕丰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嵩
联系电话:18604580039
会展 13890505561
热线 400-8088-659
客服 1977554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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