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7-10 截至日期:2017-07-28 所在地区:江西/赣州市 浏览次数:513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招标单位名称 赣州市赣县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级招标工程项目 赣县幼教实训基地附属工程工程项目
一、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招标单位名称 赣州市赣县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级
招标工程项目 赣县幼教实训基地附属工程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赣县区城北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 赣县发改字【2016】116号
建筑面积 0.00 平方米 层次 0 结构 框架
项目总投资 357.97 万元 本项目投资 357.97 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金已落实 100.00%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新建值班室大门、围墙、挡土墙、护坡喷锚支护、院内道路、室外给排水工程等.
标段划分 一标段 本工程仅一个标段
二、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营业执照 在有效期内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 标段选择要求 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资格证件 企业资质证书(可提供印有可查询二维码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项目负责人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
技术负责人 /
关键岗位人员 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四大员本人二代身份证。
其他要求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原件:(1) 企业营业执照、印有可查询二维码的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3)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根据赣建招(2013)8号文件执行)。开标时要求企业的法定代表委托人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且投标报名时的建造师必须与投标文件和开标到场时的建造师相一致(在投标截止前,投标单位可进入系统对原申请时的建造师进行更改,但更改后的建造师必须和投标文件中的建造师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法定代表委托人未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4)赣州市外投标人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5) 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开标时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有效进赣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提供在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网络查询页面的打印页加盖单位公章。 (6)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或银行保函;(7)拟派企业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所拟派的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均需本人并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将视为自动弃权处理。 (9)资格标评审时需提供上述证书或材料原件,未能全部提供上述材料原件的,其资格标视为不合格,不得参加下一阶段的评审。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维码满足评标要求,否则作废标处理)。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第五批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4、本工程评标办采用"报价承诺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3579647.01元,招标人确定的要约价为:3265016.12元(其中:暂列金额为189271.1元),要约价即为中标价,各投标人必须响应要约价参与投标,否则废标处理。5、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发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6、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和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补充通知。 8、(1)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2)列入“关于公布首批涉嫌参与安远G358公路改建、信丰G105绕城改造工程串通投标企业名单的通报”名单内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9、如有投诉,投诉人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 11号)的有关规定进行投诉,否则招投标监督部门可以不予受理。
联系人 刘燕 联系电话 0797-4446455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07月10日至2017年07月28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五天)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拟定于2017年07月10日 获取方式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拟定于2017年07月10日 获取地址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17年07月10日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17年07月10日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负责人
经办人
2017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