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高新区拓展区金融信息服务中心路网(L8、L9、L10、L11、L29、L34路)工程项目已由高新区经发局以渝高新经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拓展区金融信息服务中心路网(L8、L9、L10、L11、L29、L34路)工程项目已由高新区经发局以渝高新经投【2016】1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高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高新区拓展区金融信息服务中心路网工程项目由(L8、L9、L10、L11、L29、L34路)六条道路组成,其中L8路,起点西接新州大道,往东延伸,终点接白鹭大道,道路全长约1.45km,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40km/h,标准路幅宽26m,双向4车道;L9路起点西接新州大道,往东延伸,终点接现状高景大道,道路全长约1.12km,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40km/h,标准路幅宽26m,双向4车道;L10路,南起高新大道,北止于高龙大道,道路全长0.96km,为城市次干道,设计时速40km/h,标准路幅宽26m,双向4车道;L11路,起点南端远期规划为上跨高新大道后接Z5路,根据西区城市发展进程,近期按平交路口实施,终点北接高龙大道,道路全长约0.94km,城市次干道,设计时速40km/h,标准路幅宽26m,双向4车道; L29路,起点西接新州大道,往东延伸,终点东接白鹭大道,道路全长约1.45km,城市支路,设计时速30km/h,标准路幅宽16m,双向2车道;L34路起点南接高新大道,往北延伸,终点接高龙大道,道路全长约0.94km,城市支路,设计时速30km/h,标准路幅宽16m,双向2车道。该项目同时完善综合管网、照明、交通、绿化、配套附属等工程内容。其中L11路不在本次招标范围。项目总投资约为25000万元。
2.2 建设地址:重庆市高新区金凤镇。
2.3 监理期限为:3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示所有范围,包括并不仅限于:路基土石方、底基层、基层、路面层、人行道、综合管网、电照、交通、土石方、绿化、配套附属等所有工程内容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近三年(竣工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投资在1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不含公路工程)监理2个及以上。
3.1.3 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均按废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7年7月 11日起直接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的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是否已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资料,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本次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套,售后不退。不交纳此费者视为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高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023-68186039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18号11栋13-8
联系人:蒋老师
电话: 023-6321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