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7-12 截至日期:2017-08-02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299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川区金华丽苑安置小区一期给水管道安装工程已由南川发改委发【2010】4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长实房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川区金华丽苑安置小区一期给水管道安装工程已由南川发改委发【2010】4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长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的给水管道采购及施工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川区金华丽苑安置小区一期给水管道安装工程
2.2 建设地点:重庆市南川区金华丽苑安置小区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南川区金华丽苑安置小区一期给水管道安装工程的建设内容为设计图、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室外给水部分、室内给水部分的管材、管件的安装和采购,以及土建部分等;总投资约12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
3.1.2生产厂商:同时取得生产PE、PPR、衬塑钢管以及相应管材、管件的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生产和销售能力的生产厂家。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如下要求:
3.2.1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有效合格的独立法人,且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最多是二家;
3.2.2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联合体的各组成单位的资质范围须共同满足上述3.1条资质条件要求;
3.2.3投标人联合体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7月12日10:00时至2017年 8月 2 日14 时 30分止在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请投标人于 2017 年 7 月 16日17:00前将本项目质疑发送至网上。招标人于 2017 年 7月 17 日17:00前对所有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并上传至网上,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在开标前因未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补遗或通知而产生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 年8月2日 14时00 分至14 时30分,开标时间为 2017年 8 月 2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接件处(南川城区北环路电信大楼斜对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长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南川区商贸物流园区
联 系 人:唐雪梅
电 话:1582625855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歇台子科园四路223号7-2
联 系 人:尤 浪
电 话:13996774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