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发改投〔2017〕10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 广发改备代〔2017〕34号。
2.1 项目业主:广汉市西高镇人民政府
2.2 建设地点:西高镇文河村6组、11组
2.3 项目规模:新建C25混凝土道路7102.51㎡、新建C20混凝土道路3713.26㎡、改造道路2158.4㎡;植草砖停车位486㎡;雨水沟2408.45m;污水管网1593.22m;化粪池75m3;消防水池108m3;给水管网2005.24m;弱电管网11410.88m等。
2.4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12月
2.5 项目总投资:420.00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农发行贷款资金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410.00万元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 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暂定级 。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应至少已完成2个(0至3个)市政公用工程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2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80%(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并同意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8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7年07月17日10时0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4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比选网下载比选文件。
4.2 比选技术服务费200.00元。
5.1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带齐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参加随机选择,地点为广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广汉市成都路西段一号)。
(1)申请人有效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2)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3)申请人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按规定缓交的和不再需要交纳的应提供社保部门的证明);
(4)如是省外注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还要提供在四川省建设厅办理的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适用;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5.2 申请人不符合第5.1款要求的、拟任项目负责人迟到或不是在川报网上填写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本人亲自参加随机选择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5.3 比选人通过川报网按规定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5.4 随机选择在申请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比 选 人:广汉市西高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汉市西高镇皇冠街7号
邮 编:618321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0838-5630669
传 真:0838-5630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