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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7-17  截至日期:2017-07-26  所在地区:黑龙江/哈尔滨市  浏览次数:681

核心提示:项目编码:SG0101G17020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科技创新城二期基础设施项目(规划184、209、212路)道路及给排水工程,已由上级主管

项目编码:SG0101G170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科技创新城二期基础设施项目(规划184、209、212路)道路及给排水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科技创新城二期基础设施项目(规划184、209、212路)道路及给排水工程施工
2.2投资额:1亿元
2.3建设地点:松北区科技创新城
2.4计划工期:2017年8月10日-2017年10月30日,共82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
五标段:规划209路(规划182路-规划185路)道路及给排水工程
六标段:规划209路(规划185路-规划186路)道路及给排水工程
七标段:规划212路(规划184路-规划186路)道路及给排水工程
八标段:规划212路(规划182路-规划184路)道路及给排水工程
九标段:规划184路(规划209路-规划214路)道路及给排水工程
潜在投标人只可针对本招标项目科技创新城二期基础设施项目(规划182、184、186、209、212路)道路及给排水工程施工九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请投标人在报名前自行选择所投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主要施工管理工作。近三年内(2014年-2016年)项目经理在本企业完成的工程,具备至少1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道路及给排水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相关佐证材料指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经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建设主体签署的竣(交)工验收报告】。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5 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即本项目注册建造师)于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 500 元,售后不退。
4.3 潜在投标人需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即本项目注册建造师)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所有材料的原件和清晰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任何公证文件:
(1)单位介绍信;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营业执照副本;
(5)资质证书副本;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9)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
(10)《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
(11)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网上登记已完成的网页截图;
(12)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业绩佐证材料;
(13)拟投项目班子其他人员二代身份证以及施工员1人和质量员1人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4)提供拟派本项目班子所有人员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加盖社保局养老保险信息专用章的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明细;
(15)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项目建造师由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落款日期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期间内),有行贿犯罪者不得投标(已解除的除外);
(16)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项目建造师(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配合招标人核实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7.1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投标企业须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点击网上登记。投标企业在投标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内未进行网上监管系统登记的,登记无效。本项目要求网上登记时项目管理机构成员(注册建造师 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1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以上人员均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外省市企业应提供相对应的证书)潜在投标人必须保证企业锁内有符合拟投标项目招标公告相关要求且未被主管部门以任何方式锁定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2潜在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凡未按规定在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内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本项目建造师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已解除的除外)。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高新区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51-84348175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8号518室
联 系 人:康岩
电 话:0451-88365518转8006
邮 箱:hxxmg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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