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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7-24  截至日期:2017-07-31  所在地区:全国  浏览次数:966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楚雄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南华分公司综合楼建设项目(一期)已由云南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云新集复[2016]3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楚雄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南华分公司综合楼建设项目(一期)已由云南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云新集复[2016]31号文关于南华分公司原址拆除重建综合楼项目立项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楚雄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南华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楚雄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南华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楚雄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南华分公司综合楼建设项目(一期));

2.2建设地点:南华县龙川镇龙泉东路;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240日历天。

3.招标范围

详见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4.招标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766.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23平方米。新建4层框架结构综合楼一幢,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消防设施、配电照明等附属工程,计划投资约552.71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二级)以上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业绩。

    财务要求:企业具有近3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况,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设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设立年度至今)。

    业绩要求:3年(2014至今)项目经理和公司各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业绩证明材料)(规模不低于400万的房屋建筑工程)2017年新成立(或增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此项不考核)。

其他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省外建筑业企业到云南开展建筑活动的,只需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上报企业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相关信息,并携企业相关证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基本信息登记即可。在项目中标后应及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上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网上登记,并同时携相关证书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

   4)根据《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5号公告》的规定投标人应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凭转账凭证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金额:¥1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

账户名称: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流转专户

开户行:南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云南南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号:3100008694736012

(5)该项目必须现场及网上同时报名,现场报名缴纳招标文件费1000.00/份,售后不退。电子化交易平台无异常情况下,招投标过程采用电子化交易,如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报名导致不能参加投标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按《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5号公告》的相关要求,报名时须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于2017724日至20177  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发生授权);(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7)、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B证(含身份证);(8)、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原件;(9)、投标企业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以上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代理公司留存,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不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投标人应在报名结束后到云南中大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开发区永兴活力空间B1401室)领取商务部分的广联达工程量清单光盘。

7)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

递交时间:2017821日上午800分—90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1782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纸质投标文件要求:

份数要求:一正二副

密封要求: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和广联达工程量清单光盘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并在封套加盖单位鲜章。

9)刻录投标文件光盘: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单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内并在封套加盖单位鲜章。

10)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刻录光盘和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特别申明:按《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5号公告》的相关要求,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将现场留影为证,开标会议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持企业、法人CA数字证书参加,若因投标人资料、人员等造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724日至2017728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6.2
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6.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8210900分。   
7.2
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人:楚雄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南华分公司

地  址:南华县龙川镇龙泉路126

邮  编:675200

  人:史清华

电  话:0878-7211186

传  真:0878-721118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大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开发区永兴活力空间

邮  编:675000

  人:张祥林

电  话:13577837366

传  真:0878-3394899

电子邮件:465998362@qq.com

9.行政监督单位

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

监督电话:0878-722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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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 400-8088-659
客服 1977554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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