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本招标项目濮阳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2014年度工程,已由豫发改投资[2014]873号文批复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濮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及设备采购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濮阳县项目区。
2.2建设规模:解决我县8.0323万农村居民及2.6161万名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
2.3资金来源:中央、省、市财政投资及群众自筹资金。
2.4建设内容: 涉及7个乡(镇、办);82个行政村;40所学校。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2.6标段的划分:(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一标段:水源井建设
第二标段:郎中乡水厂及联村管理房建设
第三标段:渠村乡水厂及联村管理房建设
第四标段:主支管沟开挖回填
第五标段:水池、水池座、水表池预制安装
第六标段:水厂自动化设备采购安装
第七标段:变频压力罐采购安装
第八标段:除氟、净水设备采购及安装
第九标段:PE管材管件采购安装1
第十标段:PE管材管件采购安装2
第十一标段:PVC管材管件采购安装1
第十二标段:pvc管材管件采购安装2
第十三标段:PVC管材管件采购安装3
第十四标段:PVC管材管件采购安装4
第十五标段:PVC管材管件采购安装5
第十六标段:PVC管材管件采购安装6
第十七标段:立杆水龙头采购安装
第十八标段:监理标段
2.7工期: 施工标:9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15个月。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系统”备案的企业, 河南省水井供水技术协会颁发的壹级凿井资质专业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水井施工项目经理岗位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二、 三、四、五标段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系统”备案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经理具有贰级或贰级以上相关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相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及委托人不需要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系统”备案的企业).
第六标段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系统”备案的企业,招标项目的制造商,注册资金500 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第七标段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系统”备案的企业, 招标项目的制造商, 具有相关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第八标段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系统”备案的企业,具备净水设备生产资质,具备卫生部颁发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第九至十七标段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系统”备案的企业,具有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注册资金8000 万元以上(含 8000 万元)的生产商;
第十八标段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系统”备案的企业, 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中必须有 3 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 1 人为总监),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类似本工程监理经历。拟派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注:(第2-5标段拟报名单位如是外省市政总承包资质企业,应先办理进豫备案手续,携带 进豫备案介绍信 后方可报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4本次报名一家资质最多能报两个标段,且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不得相同。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 2014 年 8 月 1 日上午 8 : 30 ~ 11 : 30 时 , 下午 15 : 00 ~ 18 : 30 时(北京时间),到中原路与金堤路交汇处向西50米路北尚客铂爵国际酒店(详见一楼大厅指示牌) 进行报名。报名时请同时提供以下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注意:胶装成册):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 要求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系统”备案的标段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备案的代理人之一,并且提供企业和委托代理人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系统”备案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携带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场报名;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业绩合同:2011 年 6 月 1 日以来完成的公司及项目经理的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验收证书;
符合第3.1 款所有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投标单位提供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公告报名期间为准)。
报名资料查验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8月19日上午9时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五楼(开标室)
6.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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