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本招标项目宁陵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水利厅以豫发改投资【2014】 873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陵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省配套资金、市财政配套资金、群众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投资80%、省配套资金、市财政配套资金及群众自筹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宁陵县华堡、程楼、孔集、柳河、乔楼、张弓、黄岗、赵村、阳驿9个乡镇的51个行政村;47所学校;
2.2建设规模:解决7.2686万人农村居民饮水不安全问题(均为氟超)及1.1480万人农村学校师生饮水问题。
2.3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内的土建施工、工程材料货物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监理等。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1个标段进行招标(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为准)。
第一标段:水源井工程
第二标段:刘堌堆水厂土建工程
第三标段:陈兑楼水厂土建工程
第四标段:刘堌堆水厂孔集乡管网安装
第五标段:刘堌堆水厂柳河镇管网安装
第六标段:陈兑楼水厂程楼乡管网安装
第七标段:陈兑楼水厂华堡乡管网安装
第八标段:乔楼水厂管网延伸安装
第九标段:赵村、黄岗、张弓等管网延伸安装
第十标段:阳驿管网延伸安装
第十一标段:刘堌堆水厂孔集乡管材采购
第十二标段:刘堌堆水厂柳河镇管材采购
第十三标段:陈兑楼水厂程楼乡管材采购
第十四标段:陈兑楼水厂华堡乡管材采购
第十五标段:乔楼乡管材采购
第十六标段:赵村张弓黄岗等乡镇管材采购
第十七标段:阳驿乡管材采购
第十八标段:水厂机电设备采购安装
第十九标段:除氟设备采购安装
第二十标段:学校饮水工程
第二十一标段: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良好社会信誉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所含内容的能力,投标企业及项目主要人员必须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信用备案;其中:
第一标段(水源井工程)资质要求:具有水井凿井施工企业甲级(或壹级)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二~十标段;二十标段(水厂土建工程、管网安装工程、学校供水工程)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相关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第十一~十七标段(水厂管网采购)资质要求:应具有相应材料、设备生产或供应能力且应经过有关部门质量检测并具有合格证、卫生许可批件;
第十八~十九标段(机电设备工程)资质要求:具有生产、销售、安装调试能力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生产厂商或经销商证件齐全;产品经过相关部门质量检测、认定,具有同类产品供货经验;
第二十一标段(施工监理)资质要求: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必须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并留存以下资料复印件两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第一标段:
3.3.1 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
3.3.2 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证书;
3.3.3投标申请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3.3.4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
3.3.5投标申请人的被委托人身份证;
第二~十标段;二十标段
3.3.1 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
3.3.2 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证书;
3.3.3 投标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 投标申请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3.3.5 投标申请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3.3.6投标申请人的被委托人身份证;
3.3.7 投标申请人的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8 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所承担的类似项目工程业绩;
第十一~十七标段:
3.3.1 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
3.3.2投标申请人的质量检测报告(与所报标段管材产品、规格、型号一致);
3.3.3投标申请人的卫生许可批件(与所报标段管材产品、规格、型号一致);
3.3.4投标申请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3.3.5投标申请人的被委托人身份证;
3.3.6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所承担的类似项目工程业绩;
第十八~十九标段:
3.3.1 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
3.3.2投标申请人的省卫生厅及以上涉及生产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明;
(经销商必须提供有效投标范围内的生产厂商授权书原件);
3.3.3投标申请人的税务登记证;
3.3.4投标申请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3.5投标申请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3.3.6投标申请人的被委托人身份证;
3.3.7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所承担的类似项目工程业绩;
第二十一标段:
3.3.1 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
3.3.2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证书;
3.3.3投标申请人的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3.4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2人的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3.3.5投标申请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3.3.6投标申请人的被委托人身份证;
3.3.7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所承担的类似项目工程业绩;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每名投标人只允许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报名。
3.6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交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商丘市人民检察院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往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 2014年 7 月 22 日至 2014年7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与淮河路交叉口新城国际酒店13A-02) 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所需原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商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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