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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7-26  截至日期:2017-08-15  所在地区:河南/郑州市  浏览次数:639

核心提示:一、河南省公安厅(以下简称“招标人”)的河南省公安厅刑科所业务技术用房内部功能装修设计项目,已由河南省财政厅以豫财招标采购

一、河南省公安厅(以下简称“招标人”)的河南省公安厅刑科所业务技术用房内部功能装修设计项目,已由河南省财政厅以豫财招标采购-2016-1435号批复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批准单位名称:  河南省财政厅 

项目批准文号:       豫财招标采购-2016-1435  

2.2 建设地点:    河南省公安厅刑科所东区刑事技术楼    

2.3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8300 平方米(含地下室枪弹实验室),地面上共五层,每层约1600平方米(以下所述面积均为约数),其中第三层为集中办公区,面积为1600平方米。其他楼层为实验区,面积为6700平方米(含地下室枪弹实验室)。    

2.4 设计部分预算金额:   120万元人民币   

三、招标范围: 实验室工程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办公区、实验区(需与土建设计单位结合设计对接。下同)内部装饰、消防、试验台配备、空调(含空气净化)、给排水、电气(强电和弱电)、气路、纯水制备、废物废气无害化处理等工程项目。 

四、对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甲级资质;4.3投标人具有已竣工的建设规模和使用功能类似的实验室工程(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4.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或其它能涵盖本项目技术要求的国家注册建筑工程类执业资格。

4.5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

4.7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财政厅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4.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次招标不给予投标人的方案补偿费。

六、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8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3:00-5:30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有关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15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4楼大会议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省公安厅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9号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方式:0371-6588113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09号

项目负责人:王先生    电话:0371-66020185

公司电话:0371-66028587     传真:66028583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09号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院内F楼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3楼302室

邮箱:zdoffice@126.com

监督 :河南省公安厅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371-65882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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