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7-29 截至日期:2017-08-04 所在地区:青海/海东地区 浏览次数:569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民和县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大门博物馆前广场景观工程监理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社会【20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和县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大门博物馆前广场景观工程监理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社会【2017】352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民和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现委托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民和县官亭镇。
(2)招标内容:硬质铺装、小品设施(石笼坐凳、雕塑、挡墙、坐凳等),公共服务设施(导向牌、垃圾桶),景观绿化及给排水和照明工程等建设监理服务。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08769001001
标段名称:民和县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大门博物馆前广场景观工程监理
发包内容:硬质铺装、小品设施(石笼坐凳、雕塑、挡墙、坐凳等),公共服务设施(导向牌、垃圾桶),景观绿化及给排水和照明工程等建设监理服务。
计划工期:同施工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投标人近三年未处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等问题被国家或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的情形;近三年至少已完成验收合格一个类似项目业绩;注册地为青海省外的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投标人报名时需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已完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上述资料为复印件,原件备查)至招标代理机构出登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28日至2017年08月01日,每日上午9:3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30,在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1号招商银行7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8月24日 10时00分,地点为海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海东市住建局六楼)。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和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民和县胡同路8号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1号招商银行7楼
联 系 人:朵主任 联 系 人:严兰梅
联系电话:0972-8582391 联系电话:0971-7611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