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8-14 截至日期:2017-09-05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315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秀山县川河盖水厂建设工程已由秀山县发改委以秀山发改函[2017]10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县佳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秀山县川河盖水厂建设工程已由秀山县发改委以秀山发改函[2017]10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县佳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秀山县川河盖水厂建设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
2.2 建设地点:秀山县涌洞乡楠木村。
2.3 工程规模:本工程供水规模10000m3/d,一期建成5000m3/d,一期工程费用约39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工程、净水工程及配水工程,其中:
(1)取水工程包括新建取水泵房1座,中途提升泵站2座,原水输水管5624m。
(2)新建网格絮凝斜管沉淀池、重力式无阀滤池、清水池、送水泵房及配电间、加药加氯间、回收水池、排泥水收集池各1座,污泥浓缩池2座,平衡池、污泥脱水车间、综合楼及传达室各1座。
(3)配水工程包括新建配水管网17560m。
2.4 招标范围:包括秀山县川河盖水厂建设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组价的编制及招标控制价审核配合工作)及后续服务工作。
2.5 服务周期:(1)勘察周期:20日历天;(2)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30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初稿,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2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施工图审查通过后10日内提供最终施工图。总设计周期为7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a.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b.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专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c.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2市外勘察设计企业须按《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2013】310号)规定取得《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 ;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须按《重庆市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进行备案,并提供网上备案资料截图,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b.牵头单位必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专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补遗等资料。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本工程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若投标人未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5日11时00分,地点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秀山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秀山县佳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段老师
电 话: 023-76862198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升益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老师
电 话: 023-6761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