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8-15 截至日期:2017-08-21 所在地区:广西/玉林市 浏览次数:612
核心提示: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项目授权主体:博白县人民政府2、项目实施机构:博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项目名称:博白县城东新区西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授权主体:博白县人民政府
2、项目实施机构:博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名称:博白县城东新区西北片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4、采购需求:拟采购社会资本方,项目采用PPP模式。合作期限15年(建设期3年,运营期12年),由博白县人民政府委托博白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中选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博白县城东新区西北片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在移交日向博白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在完好、能正常运营、无债务、无设定抵押担保的条件下移交项目设施的所有权和所有权益。
5、项目概况:博白县城东新区西北片区基础设施PPP项目,位于博白县城东新区北侧。拟建的8条道路总长度为9202.06m。包括场地平整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电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公用设施工程、交通工程等(电力电信工程只做预埋管,不包含电缆)。
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有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7、计划运营期限:15年(建设期3年,运营期12年)。
8、项目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二、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1)社会资本方(以下称申请人,包括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申请人是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企业。
2、财务要求: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财务实力。必须具备下述要求:
要求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和融资能力,满足本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承诺中标后30日内注资成立 PPP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政府出资方代表出资不低于100万元10%,社会资本方出不低于900万元(90%)。
3、信誉要求:
(1)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商业信用,在本项目投标期内在本项目所在地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资质要求:
(1)申请人需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计、施工、融资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2)拟投入本项目的总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资质。
5、以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包括:
5.1. 社会资本方(以下称申请人,包括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5.2 申请人是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企业。
5.3. 财务要求: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财务实力。必须具备下述要求:
要求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和融资能力,满足本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承诺中标后30日内注资成立 PPP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政府出资方代表出资不低于100万元10%,社会资本方出不低于900万元(90%)。
5.4信誉要求:
(1)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商业信用,在本项目投标期内在本项目所在地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5.5资质要求:
(1)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计、施工、融资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2)拟投入本项目的总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资质。
5.6.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投标单位及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
5.7.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就中标项目对招标人仍负有共同连带责任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8.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或融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5.9.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设计、施工、融资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10.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三、合格社会资本方的确定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由项目实施机构(博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审核,申请人如能满足本项目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原则上视为通过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合格的社会资本方不足三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21日(每日上午9 :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 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地点:博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文件窗口
3、售价:贰佰伍拾元/份(¥250元/份),售后不退。
4、获取方式:申请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同时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近6个月以来在该申请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申请人单位参保的证明、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安全考核合格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联合体协议书。(若申请人为联合体,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牵头人单位人员,以上资料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所有原件现场核查,收盖鲜章的复印件)。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5日上午10时00分。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博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他说明
1、项目实施机构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项目实施机构将重新发布公告,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信息将以重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2、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结束后,项目实施机构将组织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所有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社会资本方进行资格预审,并按规定将资格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中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项目实施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3、项目实施机构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发售招标文件,具体发售时间及地点等将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博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博白县
地址:玉林市建发街36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人:杨工 牟工
电 话:0775-8227689
电话: 0775-2673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