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7-08-17 截至日期:2017-08-23 所在地区:江苏/扬州市 浏览次数:574
核心提示:工程名称:维扬基础公司标准厂房设计招标建设单位:扬州市维扬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工程
工程名称:维扬基础公司标准厂房设计招标
建设单位:扬州市维扬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维扬经济开发区内
工程概况
建筑规模:设计周期
28000㎡:45天
设计合同估算额:预计开工
约180万元:2017年 10月
资金来源:质量要求
自筹:符合国家设计规范
招标内容
范围
(1)标准厂房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空调、通风、市政配套设施、景观绿化、室内装修和智能化等;(2)施工及验收阶段设计现场配合等服务
投标人
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类别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
资审方式
资格预审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元整,要求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投标保证金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保证金缴纳说明详见扬州工程信息网招标公告栏附件
投标登记
截止时间
2017年 8月22 日
投标登记
方式
投标人自行网上投标登记
审查文件获取方式
完成投标登记后,自行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下载, 并实行网上资格预审
资格
审查时间
本项目实行网上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8月29日15:00。各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8月29日15:00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资格
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惩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7)提交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出具的(或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打印的)截止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两个月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8)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2月~2017年7月(近6个月)投标人为经办人、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9)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的。(10)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评标细则
采用综合评估法
内容详见扬州工程信息网招标公告栏附件
其他
1、投标单位不属于《扬州市2016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且处于被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的;
2、投标登记前各单位应登录网站,点击“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自行维护本单位的相关资料。用户名为本单位的全称,初始密码为11111。企业库中没有的单位可自行注册维护相关信息,注册时用户名请使用单位全称。数据库维护操作指南可到的下载园地“扬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自行下载;
3、投标登记前完成CA认证和电子签章锁的扬州地区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 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招标控制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指南可到的“下载园地”的“扬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里下载;
4、各单位应于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工作,否则将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申报地点: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处(监理企业)
联系电话:0514-87329530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科研设计处(勘察、设计企业)
联系电话:0514-87329531
5、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标登记。
6、其他要求及事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刚 电话:0514-87880356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6#,商城国际大厦19F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