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浦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北发改农[2013] 21、32、[2014]23、
本招标项目合浦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北发改农[2013] 21、32、[2014]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48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海市水利局、北海市财政局以北发改投[2014]76号文下达了合浦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合浦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合浦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北海真诚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北海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北水招标备案〔2014〕 17 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合浦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14-G1-0194-ZC
工程建设地点: 合浦县 。
交货地点:合浦县30处工程建设点内。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3个标段:
Ⅰ标:山口镇供水工程、山口镇供水工程(解决学校) 管材采购。
Ⅱ标:公馆镇南山村供水工程、公馆镇南山村供水工程(解决学校)、闸口镇山贝村供水工程、闸口镇山贝村供水工程(解决学校)、廉州镇插龙村供水工程、廉州镇插龙村供水工程(解决学校)、廉州镇廉东片学校供水工程、廉州镇廉西片学校供水工程管材采购。
Ⅲ标:常乐镇大冲村供水工程、常乐镇大冲村供水工程(解决学校)、常乐镇大教村供水工程、常乐镇大教村供水工程(解决学校)、常乐镇北城村供水工程、常乐镇北城村供水工程(解决学校)、常乐镇中直村供水工程、常乐镇中直村供水工程(解决学校)、星岛湖乡采木村供水工程、星岛湖乡采木村供水工程(解决学校)、星岛湖乡柯江村供水工程、星岛湖乡柯江村供水工程(解决学校)、星岛湖乡洪潮村供水工程、星岛湖乡洪潮村供水工程(解决学校)、乌家镇丹田村供水工程、乌家镇丹田村供水工程(解决学校)、西场镇谢屋村供水工程、西场镇谢屋村供水工程(解决学校)、西场镇大坡村供水工程、西场镇大坡村供水工程(解决学校) 管材采购。
计划交货期限:中标人与业主签订合同后10天内。
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且必须同时具备生产PVC-U管和PE管资质的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省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批准的涉及PE管材饮用水卫生安全生产许可证(批件);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同类型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1年~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近5年(2010年1月~2014年8月)具有PVC-U管和PE管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3.5其它要求:
3.5.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若有),质量认证证书(若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有)、强制认证证书(若有)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发售。
发售时间:2014年9月 9日至15日,每天上午 9 时至11时,下午 15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北海市长青路佳利大厦A座5B北海真诚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发售人姓名:李建中(具体以实际发售人为准)
发售方法: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若有),质量认证证书(若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有)、强制认证证书(若有)的打印件、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合浦县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无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查询函(须提供原件备查)购买招标文件。,以上材料提供相应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留存,原件核查后退回,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投标人必须符合上述要求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⑴《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⑵《中国政府采购网》
⑶《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监督网》
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2014年 9 月 29 日13 时30分在北海市长青路佳利大厦A座5B北海真诚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公开开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合浦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 址:合浦县廉州镇南乐街69号 邮 编:536100
联系人:唐诚耀
电 话: 0779-7283823转8208 传 真:0779-7291077
招标代理机构:北海真诚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海市长青路佳利大厦A座5B 邮 编:536000
开户名:北海真诚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大道支行
帐 号:20-706301040001181
联系人:李建中
电 话:0779-2038244 传 真:0779-3207029
E-mail:zhencheng.co@163.com
招标人:合浦县水利工程管理站(盖章)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招标代理机构:北海真诚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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