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本招标项目襄城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水利厅以豫发改投资【2014】87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省财政专项资金和群众自筹,招标人为襄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襄城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水利厅以豫发改投资【2014】87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省财政专项资金和群众自筹,招标人为襄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工程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襄城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涉及9个乡镇,共17处,解决6.5721万人饮水安全问题。主要建设内容为:打水源井、铺设输水管道、井灌配套设施、电力配套设施、新建管理用房及站区其它配套设施工程。
2.2 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本次招标划分19个标段,其中1标段至3标段为打井工程,4标段至5标段为供水站工程,6标段至9标段为供水管网安装及配套工程 ,10标段至15标段为管材采购,16标段至17标段为压力罐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18标段为电气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19标段为施工监理标。
具体如下:
第1-3标段:打井工程;
第4-5标段:供水站工程;
第6-9标段:供水管网安装及配套工程;
第10-15标段:管材采购;
第16-17标段:压力罐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第18标段:电气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
第19标段:施工监理标段;
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设计图为准。
注: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第10-15标段每个投标企业只可对符合其资质条件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报;其余标段每个投标企业只可对符合其资质条件的两个标段进行投报,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2.3 工期要求:第1-18标段:60日历天/标段;
第19标段: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4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第1-3标段: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凿井资质;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备案;
(3)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
(4)2011年9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2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1.2 第4-9标段: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企业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备案;
(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2011年9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2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拟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
(8)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1.3 第10-15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备案;
(2)注册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含8000万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所投产品须具有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PE);
(4)产品通过相关部门的质量检测,结论为合格(符合【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国家标准(GB/T 13663-2000)】),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2011年9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产品供货业绩至少2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7)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1.5 第16-17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从事生产压力容器及相关设备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600万元(含600万元),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打印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为准);
(2)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经营范围相对应的生产许可证;
2011年9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产品供货业绩至少2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 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第16~17 标段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3.1.6 第18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送变电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 2011年9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2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拟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
(7)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1.7 第19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备案;
(3) 2011年9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监理经验至少2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
(5)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3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6)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09 月 02 日至 2014 年 09 月 0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4.2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期限内在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网上报名( www.xczbtb.com )。咨询电话中心信息部:( 0374-2968227 ,工作时间内接听)。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 年 09 月 10 日至 2014 年09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购买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建设工程部。
5.2 招标文件及资料每标段每套售价15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第1-3标段: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及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类似项目业绩2份;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信用信息备案信息(以网上打印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为准);
(3)被授权委托人、技术负责人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凭证(社保机构出具)、工资关系及劳动合同;
(4)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第4-9标段: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类似项目业绩2份;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信用信息备案信息(以网上打印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为准);
(3)被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凭证(社保机构出具)、工资关系及劳动合同;
(4)拟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
(5)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第10-15标段: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类似项目业绩2份;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信用信息备案信息(以网上打印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为准);
(3)生产厂家须具有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4)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符合【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国家标准(GB/T 13663-2000)】),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证书;
(5)被授权委托人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凭证(社保机构出具)、工资关系及劳动合同;
(6)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第16-17标段: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生产许可证、类似项目业绩2份;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信用信息备案信息(以网上打印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为准);
(3)被授权委托人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凭证(社保机构出具)、工资关系及劳动合同;
(4)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第18标段: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类似项目业绩2份;
(3)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凭证(社保机构出具)、工资关系及劳动合同;
(4)拟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
(5)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第19标段: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类似项目业绩2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信用信息备案信息(以网上打印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为准);
(3)被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凭证(社保机构出具)、工资关系及劳动合同;
(4)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资料审核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未按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或资料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评标地点为许昌市招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