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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4-09-06  截至日期:0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285

核心提示:本招标项目 天津空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3万吨/日市政污水处理设备及电气自控采购安装工程 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保管批[2010]274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空港经济区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30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空港经济区水务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空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3万吨/日市政污水处理设备及电气自控采购安装工程 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津保管批[2010]274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空港经济区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30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空港经济区水务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空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3万吨/日市政污水处理设备及电气自控采购安装工程,招标范围包括扩建3万吨/日市政污水处理设备及电气自控采购安装工程,本次招标投资额约30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空港经济区东八道以北,航海路以东,东八道以南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空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3万吨/日市政污水处理设备及电气自控采购安装工程,招标范围包括扩建3万吨/日市政污水处理设备及电气自控采购安装工程,本次招标投资额约3000万元,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工期要求:2014年10月25日 至 2015年09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同时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5、开标时须具备天津空港经济区《建筑业企业入区施工资质核验证》并完成项目备案或2012年度备案(办理电话022-84906622);6、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并具有省、市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4)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7、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不得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2)有天津空港经济区规建局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在处罚期限内);(3)在招标人或天保控股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发包的项目中有诉讼情况、不良业绩(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存在无故进度拖延的情况);(4)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可在检察机关查询);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09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4 年 9 月 5 日 至 2014 年 9 月 12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09月15日2014年09月1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卫津南路创业环保大厦804(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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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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