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本招标项目攸县两江四岸排污口改造工程已由攸县发改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株洲市求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攸县两江四岸排污口改造工程已由攸县发改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株洲市求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攸县两江四岸排污口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 攸县两江四岸 7个排污口
2.3 建设规模 :对两江四岸 7个排污口进行改造,设置提升泵站,将县城周边排污口的污水纳入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总投资约 350万元。(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攸县两江四岸排污口改造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 : 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保修要求: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
2.7招标范围:设计文件范围内部分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现场文明施工的施工总承包方式。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为在攸县设立了公司的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人资格单位名录库(市政公用工程类)内企业或者是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人资格单位名录库内(市政公用工程类)的攸县分公司企业,且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 资质和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颁发的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人资格单位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相关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叁 万元整 ,由 投标人基本账户 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 投标截止前 。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如下:
户名: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攸县支行营业部;
帐号:4300 1520 0620 5250 3309
请注明“攸县两江四岸排污口改造工程投标保证金”字样。
投标保证金收据由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统一于开标时递交至开评标现场。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6.2施工招标书每本 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4 年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监管网、攸县招投标网、攸县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 。电话: 0731-243165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