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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4-09-06  截至日期:0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282

核心提示:津市市谢家堰水厂续建工程已由省水利厅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津市市水利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津市市谢家堰水厂续建工程已由省水利厅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津市市水利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津市境内;

2.2标段划分及投资总规模:本次招标共分 1个标段,项目总投资约 160万元;

2.3招标范围:津市市谢家堰水厂续建工程,包括取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净水建筑物、配水泵房及管网工程

2.4工期要求:本合同工程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60天(日历天)内完工;

2.5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2.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2)投标人应已在国家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了信用档案。

  ( 3)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 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项目,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 5)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安全员上岗证,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 6)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投标项目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没有由其本人担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否则其投标无效;同一注册建造师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未完成承建项目在中标公示期间一经查出,中标无效,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拟任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在报名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在投标时更换。

3.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于 2014年 8月 27日至 2014年 9月 2日,每日上午 9: 30时至 11: 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下午 14:30时至 16: 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资料:

4.2.1报名携带资料:

  ( 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注明工程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

  ( 2)公告发布后开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及授权人或被授权人(授权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需年检合格);

  (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 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 7)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和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 8)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最近办理的 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和职工个人账户查询单;

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提交原件壹套外,其它资料可提交复印件壹套(按顺序胶装成册,每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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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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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管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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