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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4-09-19  截至日期:0  所在地区:全国  浏览次数:525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灌阳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灌阳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灌阳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

    二、项目编号:JLGXZB2014-016G(重)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A标段:PE100给水管一批;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PE管材的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批准的涉及PE管材饮用水卫生安全生产许可批件;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同类型PE管材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和卫生性能检测报告;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5.2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1年~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5.4 业绩要求:近3年(2012年1月~2014年9月)具有PE管材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5.5其他要求

5.5.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等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4 918日至20149 24日,上9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桂林市朝阳路高新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F座A3-2室)。

3.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的打印件)或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打印件、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复印件(2份)、项目所在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报名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购买招标文件。

身份证复印件和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  10910: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开标室(桂林市朝阳路高新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F座A3-2室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 10  月9日上午10:00时在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开标室公开开标(桂林市朝阳路高新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F座A3-2室开标室)。

    九、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远春               

联系电话:0773-2310588 

传真:    0773-2677633

   十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灌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4 9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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