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襄阳市襄城经济开发区、保康工业园十四号路(七号路—十一号路)道路排水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襄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襄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为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负责本工程的建造师 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交公司 2011、 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年报),企业近两年有类似工程业绩; 外地企业应具有襄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襄阳年度备案手续或投标登记手续。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2 月 5 日至 2013 年 12 月 9 日,每日上午 9时至 12时,下午 14时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核原件,留复印件,且每张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到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樊城区炮铺街 3号 4楼,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元,图纸 11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考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3年 12月 27日 14时 30分,地点为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樊城区炮铺街 3号 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后审公告同时在 襄阳市人民政府网站、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襄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正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长虹北路 46号七彩阳光小区三单元 14楼 1号 联 系 人:章三星 电 话: 1867100369 传 真: 0170-3270999 2013年 12月 5日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襄阳市襄城经济开发区、保康工业园十四号路(七号路—十一号路)道路排水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襄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襄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 |
1525.8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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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地点 |
襄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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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施工蓝图范围内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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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工 日 期 |
2014年 1月 |
工期 |
120日历天 |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为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负责本工程的建造师 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交公司 2011、 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年报),企业近两年有类似工程业绩; 外地企业应具有襄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襄阳年度备案手续或投标登记手续。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2 月 5 日至 2013 年 12 月 9 日,每日上午 9时至 12时,下午 14时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核原件,留复印件,且每张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到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樊城区炮铺街 3号 4楼,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元,图纸 11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考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3年 12月 27日 14时 30分,地点为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樊城区炮铺街 3号 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后审公告同时在 襄阳市人民政府网站、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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