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平安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提标改造项目己由平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项字 [2013]1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安县住房建设和环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企业还需提供 2013年办理的“进青备案手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 10月 31日至 2013年 11月 4日,每日上午 9时至12时,下午 14: 30时至17: 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平安县住房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由本人持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省外企业还需提供 2013年办理的“进青备案手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青海省海东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青海省平安县平安大道 206号六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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