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管道项目 » 招标信息 » 正文
已截至发布日期:2014-10-16  截至日期:0  所在地区:山东/青岛市  浏览次数:229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沂水县山水路西段路基排水工程已由有关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沂水县山水路西段路基排水工程已由有关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地点:沂水县山水路西段。   
2、合同估算价:共约 114万元人民币。  
3、计划工期:45日历天。  
4、招标范围:路基及排水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5、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工程规模类似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10月15日 至 2014年10月2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下同),每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分至 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沂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沂水办事处(沂水县政务大厅一楼西区)报名及资格预审。  
2、报名及资格预审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仅用于xx工程投标,再复印无效”字样):  
(1)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5)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6)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7)拟派注册建造师(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近三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至少二个)的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留存);  
(8)法人授权委托人、注册建造师劳务合同、养老保险缴费凭据(2013年度),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  
(9)企业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开具的无违法违规行为证明(原件);  
(10)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11)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储备金证明(原件);  
(12)外地施工企业须出具进临及进沂水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  
(13)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并提交原件查验。所有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沂水县山水路西段路基排水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不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4年10月15日 至 2014年10月21日 ,每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分至 17 时00分,在临沂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沂水办事处(沂水县政务大厅一楼西区)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4年11月5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 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城路9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  
2、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  
名  称: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账  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开户行: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水支行  
3、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4、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以其他帐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山水路西段路基排水工程投标保证金”。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和临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暨招标投标信息网站上发布。  
 
本信息由搜管网(www.hqsgw.com)转载并编辑
 
联系方式

您不是会员,点击登录查看联系方式

会展 13890505561
热线 400-8088-659
客服 1977554587
反馈
APP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