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4-10-16 截至日期:0 所在地区:福建/福州市 浏览次数:408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4216
开标时间:2014-10-31
所属行业:14
标讯类别:1
资金来源:0
招标代理: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所属地区: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南台大道南段
给水管道工程(施工)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13】1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2.工程建设规模:福州市南台大道南段给水管道工程,包括给水干管和给水付管。经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控制价为21008508元。
2.3.招标范围:该工程位于福州市南台岛城门片区与义序片区交接处,北起二环三期南台高架,南接三环二期螺洲立交(含螺洲立交),全长4.26公里,其中二环路~K3+152.5段规划红线宽度为50米,K3+152.5~环岛路规划红线宽度为70米。
2.4招标内容:福州市南台大道南段给水管道工程,包括DN700给水干管和DN300给水付管,道路桩号K0-035~K2+800;包括DN700、DN800给水干管 和 DN300、DN400给水付管。范围北起南台大道南段工程设计终点桩号K2+800,南至桩号K4+260(FD5K0+423.485);西起北侧桩号FD1K0+871.618,南侧桩号FD3K+0+000,东至北侧桩号FD2K0+000,南侧桩号FD4K0+406.356;包括螺洲立交东西两侧四辅导与二环路的衔接段,即FD1接线K0至FD1接线161.245、FD2K0至FD2K0+140.225、FD3接线K0至FD3接线137.961、FD4K0+406.336至FD4K0+588.851。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5.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本项目工期结合道路工程工期。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8.1.咨询单位: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
2.8.2.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8.3.代建单位: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2.8.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金额超过拟招标项目预算价(控制价)20%的金额;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执业证书,其中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已按规定办理完延续注册)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根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精神,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所持为一级临时建造师证书的,应符合以下要求:(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投标人不存在“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的”;
3.7. 投标人不存在“使用超过1个匿名报名号上传本单位投标文件的情形”;
3.8. 投标人及其项目管理部人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9.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9 月 30 日至2014年 10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每天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进行网上匿名投标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在网站上查询。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投标人购买招标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榕市市政招2014216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40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10月 31日上午9时45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和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并出示网络匿名报名号,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不需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须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统一提供的专业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统一标准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固化后通过电子投标文件专用加密工具进行加密,将加密生成的文件上传至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必须保证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同时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及有效的网络匿名报名号。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建设项目组(0591-87585006)。
7.4. 请各投标人使用新版本V3.5.0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因旧版本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打开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 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于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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