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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师大文化健身广场维修改造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师大文化健身广场维修改造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东北师大文化健身广场维修改造工程;
2.2招标范围:景观施工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给排水管道安装工程等(详见招标图纸);
2.3 工程地点:东北师大本部校区(人民大街5268号);
2.4 招标规模:总投资330万元;
2.5工程工期:2014111511252015416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近三年具有1项以上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3.3 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1021日—20141024,每日上午9时至11 时,下午14 时至 16 时,在长春大地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地址:长春市建设街2738号建设广场综合楼1510室(14层)。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携带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7)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吉建管〔2007〕17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备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13:30分,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网站、《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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