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4-10-30 截至日期:0 所在地区:全国 浏览次数:194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2014年中央统筹资金建设项目五小水利工程施工已由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财政厅以鲁水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2014年中央统筹资金建设项目“五小水利工程”施工已由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财政厅以鲁水农字[2014]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TSQ2014-271
2.2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包括大河峪、安家庄、刘家庄、叶家庄亓家滩和北孙庄6个行政村。
计划工期:180天;
工程概况:项目区位于省庄镇北部,涉及大河峪、安家庄、刘家庄、叶家庄、亓家滩和北孙庄6个行政村,通过实施“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新增灌溉面积2110亩。
招标范围: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2014年中央统筹资金建设项目“五小水利工程”施工招标,包括新建设水池17处、塘坝8处、小型泵站4处、机井11眼,维修塘坝2处,维修拦河蓄水池1处,配套小型泵站1处。新增供水能力62.07万m3/年,新增蓄水能力11.21万m3/年。新铺设各类PE管道29372m,其中,φ110PE管道8240m,φ125PE管道1278m,φ75PE管道2640m,φ50PE管道1638m;φ32PE管道15576m等。
工程质量达到《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标准》和《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2.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89.8219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泰安市本地施工企业、外市(地)进泰施工企业均须由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机构出具);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投标报名截止后,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30日至2014年11月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省外企业《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施工)、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原件报名,并于2014年10月30日至2014年11月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泰安市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所305室(南关大街215号)。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元。招标人在收到法人授权书及相关有效身份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11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泰安市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所312会议室(南关大街21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