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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01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资金灵台县独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平农发办【2014】100号文件批准建设。灵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

201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资金灵台县独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平农发办【2014】100号文件批准建设。灵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代理,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编号:LZZX-PL2014-ZF0014CG
二、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资金灵台县独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灵台县独店镇冯家堡、龙翻头村。
3.建设规模:新建加压泵站1座,田间开挖回填输水管道工程20公里,修建闸阀井48座。新修梯田960亩,新修砂化机耕路13.7公里,配套开挖整修排水渠10.1公里;栽植农田防护林柳树9200株。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
5.概算投资:280万元
6.建设工期:200日历天。
7.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8.招标范围:本项目各标段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两个标段,选择两家中标单位。
第一标段:新建加压泵站1座,田间开挖回填输水管道工程20公里,修建闸阀井48座。
第二标段:新修梯田960亩,新修砂化机耕路13.7公里(4.5米宽干道5.4公里,3.5米宽支道8.3公里),配套开挖整修上口宽0.5米,下口宽0.3米,深0.5米排水渠10.1公里;栽植农田防护林柳树9200株。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所有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第一标段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第二标段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上工程建造师须具有三级以上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资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负责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11月4日至2014年1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平凉市新北路世纪花园B1区东门)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时间:2014年11月24日09时前。
九、开标地点及时间:
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时间:2014年11月24日09时。
十、注意事项:
凡参与该项目报名的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时,认真填写报名资料,联系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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