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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 镇平县赵湾灌溉渠东干渠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经镇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镇财采购GK10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一、招标条件
镇平县赵湾灌溉渠东干渠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经镇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镇财采购GK10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镇平县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建设地点:镇平县产业聚集区
3、工程概况:埋设管道长度1070米
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它正在施工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企业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日期为准)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该项目招标文件。
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地点及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11日至2014年11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在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现场报名,同时进行投标企业证书及相关材料核对(详见该公告报名及开标时应提交的资料要求),并填写报名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提交资料合格的投标人须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费用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款项名称;招标文件1000元/份(妥善保管票据,开标时提供原件)。
名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714 0240 2920 0027 752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镇平支行营业室。
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同时发售(节假日除外)。
若有其他疑问,请各投标人现场以书面方式提出,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提出的疑问。
五、报名及开标时应提交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企业职工并持有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01211以来完成类似项目的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投标单位出具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间)。上述资料报名及开标时各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须装订成册,同时携带原件备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递交地点: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镇平县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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