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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4-11-13  截至日期:0  所在地区:全国  浏览次数:216

核心提示:本招标项目浦北县北通镇公租房配套工程已由浦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字【2014】37号文批准建设,浦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字

本招标项目浦北县北通镇公租房配套工程已由浦北县发展和改革局浦发改字【201437号文 批准建设,浦北县发展和改革局浦发改字【2014119号文下达了项目建设投资计划,经浦北县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招标人为浦北县北通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浦北县北通镇公租房配套工程

项目编号:PBBTGZ2014001

项目地点:浦北县北通镇

工    期:180日历天

   建设规模:道路改造、铺设管道、安装单臂路灯、绿化种植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二、招标内容: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要求的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且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备案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注册具备二级(含二级)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资格,其余需配备人员:如质检员、安全员等有上岗证。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请于2014年1113日至2014年1119日(正常上班时间)到南宁市明秀东路171号明湖大厦D座1001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不含图纸资料费),售后不退。

五、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材料: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有关证明原件)以及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前往,须提供本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复印件及投标人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核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现场核验。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4年123930分前在南宁市明秀东路171号明湖大厦D座1001室递交,逾期不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于2014年123930分在南宁市明秀东路171号明湖大厦D座1001室。

                                           招标单位:浦北县北通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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