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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嵩县2014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畜牧类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嵩县2014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畜牧类项目
嵩县2014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畜牧类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嵩县2014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畜牧类项目工程已由河南省财政厅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嵩县闫庄兴圆养殖场,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编号:G2014-046XM
3、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工程概况:该项目涉及嵩县饭坡镇、闫庄镇、旧县镇和田湖镇4个个乡镇五家企业,五家企业分别是洛阳三泰畜牧有限公司、嵩县闫庄兴圆养殖场、嵩县禹皇黄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嵩县鑫源黄牛养殖场、嵩县恒达家庭农场,五家企业共同推举嵩县闫庄兴圆养殖场作为招标人,中标人确定之后分别与各家企业签订施工合同。本次招标工程主要为新建牛舍、青贮氨化池、饲料加工车间、排污管道及水、电路配套工程。
3.2 工程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新建牛舍总建筑面积5700平方米、饲料加工车间总建筑面积2480平方米、青贮氨化池8444立方米、排污管道580米、厂区道路2000米以及供水设备5套。
3.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3.4 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5 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
3.6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4、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4.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4.3 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4.4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5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4.6 信誉要求:无行贿犯罪记录;
4.7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5、资格审查的方法:资格后审
6、报名办法:
6.1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5日至2014年1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6.2 报名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6.3 报名必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安全考核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证明、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上述证件须由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共同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人证明留原件)。
6.4 外省企业需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
6.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领取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和地点。
7.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图纸售价500元/套(中标者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上午9时30分整
8.2 递交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
8.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同时发布。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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