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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4-11-26  截至日期:0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6957

核心提示:为推动北京市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社会友好型社会,提高全市生态文明水平,密云县将建设一座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工程。为深化改革北京市市政公用行业的投融资体制,密云县人民政府决定采取特许经营方式引进专业化社会投资人对密云县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工程进行运营管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密云县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密云县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工程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密云县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工程特许经营项目(重新招标)
2、项目编号: GXTC-1445029
3、项目概况:密云县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工程经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发改[2014]1635号文)批复,建设单位为密云县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项目总投资(红线内)为85348万元。工程内容包括:垃圾焚烧发电厂、粪便及餐厨垃圾处理厂、卫生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及管理区等。
(1)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焚烧规模为600吨/日,主要建、构筑包括:焚烧主厂房、综合水泵房、油库油泵房、工业及消防水池等。
(2)粪便及餐厨垃圾处理厂:粪便处理规模为300吨/日,餐厨垃圾处理规模为30吨/日;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粪便及餐厨处理车间、除臭车间、储存调节池及出水池等。
(3)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本厂区内产生的生活、生产废水,处理规模为600吨/日;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综合机房、污泥处理车间、膜处理车间、浓缩液处理车间、厌氧反应罐、生化池、冷却塔及综合水池等。
(4)卫生填埋场:分为两大库区,炉渣填埋区和生活垃圾暂存区;主要构筑物包括:卫生填埋库区、渗沥液提升井及地下水提升井等。
4、招标内容: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方式,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专业化社会投资人,由投资人组建项目公司负责特许经营期内整个垃圾综合处理中心的运营维护管理,并在特许经营期满后无偿将项目设施移交给县政府指定单位。
5、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本次招标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壹亿元,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壹拾亿元;
(3)投标人在国内至少具有三个已稳定运行一年及以上的600吨/日及以上的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业绩;
(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有效环保事故投诉或环保行政处罚的记录,没有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由其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形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7、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4年11月25日至12月2日,每天8:30-11:00; 13:30-16: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本次招标潜在投标人均须重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

本信息由环球搜管网(www.hqsgw.com)转载并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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