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宾阳县大桥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设业主为广西宾阳县鲲鹏水利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
本招标项目宾阳县大桥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设业主为广西宾阳县鲲鹏水利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宾阳县大桥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招标编号:JTSAGG20141115
建设地点:宾阳县大桥镇
项目规模:日处理近期1000吨,远期2000吨污水厂及配套管网。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工程施工。
工期:360日历天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有较强的管理经验,2011年至今有不少于一项2000吨/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有不良记录以及被列入宾阳县招投标黑名单的且在禁止参加招投标活动时间内的施工企业,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 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4.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C区13栋9层901室(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4.3报名事宜: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原件)及拟投入本项目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2013年度安全培训合格证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五大员的岗位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专职安全员的C证及2013年度安全培训合格证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在本单位缴纳2014年度1月份至2014年10月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帐单复印件(附个人养老保险手册核对);2011年至2013年的财务报告(新注册单位除外),投标人检察机关申请的行贿记录档案查询(要求查询结果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日期必须是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任何代替证明材料无效,证书若已过期或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不予承认,视为不符合要求,招标人不予受理报名。以上所有证件的公司名称必须一致,如果不一致的,视为不符合要求,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需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加扉页目录及资料所在页号和文件中顺序页码,否则不予受理报名。项目经理、手持授权委托书人、介绍信人、报名人必须为同一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获取时间另行通知,获取地点为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C区13栋9层901室(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5.2 招标文件每本250元(不含其他资料费),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12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C区13栋9层901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