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4-12-09 截至日期:0 所在地区:全国 浏览次数:1518
核心提示:新泰市国贸路至翟镇工业园再生水管线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FCG-2014-182批准,资
新泰市国贸路至翟镇工业园再生水管线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FCG-2014-182批准,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泰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FCG-2014-182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新泰市国贸路至翟镇工业园。
2.3项目概况:该工程总长5.4km,再生水管材为DE315PE管,5座阀门井、2座排气井、1座水表井、砼路面过路部分采用顶管处理。执行“三控制”(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三管理”(合同、信息、安全管理)、“一协调”(协调业主和承包商关系)的原则。
2.4建立服务期:从施工准备至工程竣工决算完成(包括管道、管件等主材部分的监理工作)。施工工期: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2.7本项目监理招标控制价为11.339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总监在本单位注册的项目总监及注册监理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9日至2014年12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交下列证书复印件:
须持下列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梁秀 电话:0538-7257626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月4日14时00分,地点为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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