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白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4年) 道路施工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CTTC14YGCSG1297-2、3 一.
白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4年)
道路施工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CTTC—14YGCSG1297-2、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4年)已由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白发改投字(2014)2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白城市新开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三标段施工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 白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4年)道路施工工程
2.1.2 资金来源: 中央投资及 自筹
2.1.3 工程建设规模:
二标段(给水01标段):横七路(纵十三路~长白路)、纵十三路(横五路~东海路)给水工程( 招标编号:JLCTTC—14YGCSG1297-2)
三标段(边石01标段):横七路(纵十三路~长白路)、纵十三路(横五路~东海路)道路边石工程( 招标编号:JLCTTC—14YGCSG1297-3)
2.1.4 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建设规模中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工程建设地点: 白城市生态新区及老城区
2.3 计划开工日期201 5 年 1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 11 月 22 日,工期 309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具有相关类似业绩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 6 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投标申请人应持资格审查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白城市生态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填写《建设工程投标企业资格审查表》后方可参加投标。(注:《建设工程投标企业资格审查表》需加盖法人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 4 年 12 月 9 日至201 4 年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白城市建设信息网报名,持网上报名回执单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本工程要求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及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 元,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 5 年 1 月 6 日 9 :00 时,地 点为白城市政务大厅六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低于投标报价1%的投标保证金,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担保机构出具的相应额度的担保证明。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